秦皇岛总会计师协会会员之家管理办法
秦总会【2024】18 号
一、 总则
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秦皇岛总会计师协会(以下简称“协会 ”)会 员之家管理,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,提高会员之家的服务质量,特 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第二条 会员之家是秦皇岛总会计师协会为本协会会员提供集学习、 交流、合作等多功能为一体的服务平台, 旨在增强会员凝聚力,更好的满 足会员之间的沟通需求。
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总会计师协会挂牌的所有会员之家,会员之家 必须遵守协会章程及本管理办法,依法合规组织各项活动。
二、 会员之家的设立与功能
第四条 会员之家的设立
1、会员之家由协会在会员内进行择优选定设立,需具备一定的空间 场所条件和服务功能,经协会考察认可后,予以正式授牌。
2、协会定期对会员之家进行考评,建立会员之家动态调整与完善机 制,提升会员之家的质量。
第五条 会员之家的服务功能
1、信息共享与交流平台:为会员提供会计、财税、经济等方面的最 新信息和资源共享平台,促进会员间的交流与合作。
2、培训与讲座:定期举办会计、税务、法律等方面的培训、讲座和行业沙龙交流活动,提升会员的专业素养。
3、业务咨询与支持:提供财务、税务、法律等相关的咨询服务,帮 助会员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。
4、社交与合作:为会员提供社交空间,组织聚会、座谈会等,促进 会员之间的沟通与合作。
5、设施共享:提供办公设施、会议室、资料库等资源共享服务,方 便会员进行业务交流与沟通。
三、 会员之家管理规定
第六条 管理责任人
1、每个会员之家指定一名联系人,负责会员之家日常管理与协会的 沟通。
2、协会指定或委派一名专职工作人员,作为会员之家对接人,负责 协调协会与会员之家之间的工作。
3、会员活动负责人,每场会员活动均须明确管理负责人,负责对每 场会员活动承担主要管理责任,防范会员活动责任风险。
第七条 会员之家活动管理
1、活动内容的管理
会员之家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不得利用会员之家从事违 法犯罪、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;不得发布虚假信息、低俗内容等;不得侵 犯他人的合法权益;
2、活动会员资格管理
参加会员之家活动的人员必须有协会的正式注册会员,且在认证资格 有效期内,方可组织参与会员之家活动;会员组织的会员之家活动,每次 均须进行签到登记制度,确保参与会员活动人员的实名制管理,防范人员 风险。
3、活动申请与报备管理
会员利用会员之家举办任何形式的活动(包括培训、讲座、座谈会 等),均须提前 5 个工作日向协会报备,经协会联系人对接后方可开展相 关活动;
4、活动的组织与实施管理
会员在会员之家组织的各类活动,需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和工作计划, 包括团队的组织、人员的管理、时间的安排、各种物料物资等,确保活动 的顺利开展。会员活动不得恶意破坏会员之家的各项设备设施;
5、活动的总结与反馈管理
会员在会员之家组织的各类活动均须做好详细记录,包括:各种影像 资料、视频记录、文案材料等,并在会后及时做好活动总结,会员活动总 结及反馈资料应于会后 7 日内上报总会计师协会邮箱。会员活动所有的照 片和视频资料应遵守版权与隐私保护要求,未经授权不得对外发布。
6、活动的监管与处罚管理
会员之家的联系人负责对会员活动内容及过程实施监管,对会员活动 中出现的问题,要及时报告协会, 由此出现的风险问题,由组织活动的会 员承担相关责任,并针对情节轻重予以暂定活动、开除会籍等必要的处罚, 触犯国家法律的按相关法规执行。
四、 会员之家服务与责任
第八条 会员之家对会员的责任:
1、提供基础设施和服务:会员之家应为会员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、 会议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,确保会员在使用期间的舒适与便利。
2、维护活动秩序:会员之家需确保所有活动的有序进行,避免出现 无序、混乱的情况。会员在活动中应遵守协会和会员之家的规定,维护良 好的秩序和氛围。
3、防范活动风险:会员之家应做好会员活动的风险防范工作,确保 会员活动合法、合规,不出现风险事件和风险问题。
第九条 会员的义务与责任
1、遵守相关活动规定:会员在使用会员之家具备各类活动时,应遵 守协会的章程及会员之家管理办法规定,遵守公共秩序,尊重他人合法权 益。
2、积极参与会员活动:会员应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,并协 助会员之家共同做好活动管理,提升活动效果和质量。
3、及时报备活动内容:会员在会员之家组织活动时,需严格向协会 报备活动内容,确保活动合法合规。
五、 附则
第十条 本管理办法由秦皇岛总会计师协会负责解释和修订,本办法 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联系人:宋宜鸿
电话:0335-5301028
电子邮箱:Q_ACFO@163.com
地址:秦皇岛市开发区天台山路 14 号综合楼四层
秦皇岛总会计师协会
2024年12月11日
抄送:秦皇岛市财政局
秦皇岛总会计师协会秘书处 2024 年 12 月 11 日印发